蚌埠市禹会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
数据公报
蚌埠市禹会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蚌埠市自然 (略) (略)
(略)
2018年9月, (略) (略) 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 .22公顷( *** .3亩)。其中,水田7599公顷( *** 亩),占 *** %;水浇地 *** 公顷( *** .95亩),占5.06%;旱地 *** 公顷( *** .35亩),占 *** %。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 *** .94公顷( *** .1亩),占全区耕地的 *** %;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 *** 公顷( *** .05亩),占7.2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 *** 公顷( *** 亩),占2.63%;位于1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 *** 公顷( *** 亩),占0.12%。
(二)种植园用地 *** 公顷( *** 亩)。其中,果园 *** 公顷( *** 亩),占 *** %;茶园2.77公顷( *** 亩),占0.59%;其他园地 *** 公顷( *** 亩),占2.99%。
(三)林地 *** 公顷( *** .3亩)。其中,乔木林地 *** 公顷( *** .45亩),占 *** %;竹林地0.17公顷(2.55亩),占0.01%;灌木林地 *** 公顷(1917亩),占5.37%;其他林地 *** 公顷( *** 亩),占 *** %。
(四)草地 *** 公顷( *** 亩)。其中,其他草地 *** 公顷( *** 亩),占100%。
(五)湿地 *** 公顷( *** 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内 *** 滩涂 *** 公顷( *** 亩),占 *** %;沼泽地1.66公顷( *** 亩),占0.9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公顷( *** .75亩)。其中,城市用地 *** 公顷( *** .25亩),占 *** %;建制镇用地 *** 公顷( *** 亩),占2.62%;村庄用地 *** 公顷( *** 亩),占 *** %;采矿用地 *** 公顷( *** 亩),占2.9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 公顷( *** 亩),占3.30%。
(七)交通运输用地 *** 公顷( *** .75亩)。其中,铁路用地 *** 公顷( *** 亩),占2.10%;公路用地 *** 公顷( *** 亩),占 *** %; (略) *** 公顷( *** 亩),占 *** %;港口码头用地 *** 公顷( *** 亩),占2.32%;管道运输用地0.7公顷( *** 亩),占0.0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公顷( *** .8亩)。其中,河流水面 *** 公顷( *** .75亩),占 *** %;湖泊水面 *** 公顷( *** .45亩),占 *** %;水库水面 *** 公顷( *** 亩),占0.36%;坑塘水面 *** 公顷( *** .4亩),占 *** %;沟渠 *** 公顷( *** 亩),占 *** %;水工建筑用地 *** 公顷( *** 亩),占5.47%。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我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略) 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国 (略) 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禹会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