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略) 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日- *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市 (略) 区李渡太白大道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能源汽 (略) 件项目
龙桥工业园区
(略) 南 (略)
(略) 南 (略)
(略) (略)
在厂房内布置新购买的精密锯切设备、大型摩擦焊接设备、自动焊接机器人设备、CNC数控机床、 (略) 、锻压冲压设备 * 台(套)等多台主要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年产电动汽车电池铝托盘 * 万台、LED铝合金散热器 * 万套、其他工业铝型材产品 * 万件(电器装饰条 * 万件、汽车铝合金保险杠 * 万件、铝合金车厢 * 万件)。
铝屑集中收集后交由 (略) 绿景 (略) 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 (略) 市龙桥 (略) 处置;不合格产品由供应商回收; (略) 机械加工产生废液渣、液压设备废液油、 (略) 理设施污泥、废桶交由 (略) 处理。
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