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10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24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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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葫芦岛凌河 (略) 硝酸肼镍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葫芦岛凌河 (略) | (略) | 辽宁 (略) | 2024-09-10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