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东区中心2024 (略) 道日常养护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复,项目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东区中心,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东区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东区中心2024 (略) 道日常养护项目;
2.2项目位置:河东区;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设一标段: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东区中心管辖范 (略) 道日常保养、日常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为442.3785万元;
2.4计划工期为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止;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具有路基、路面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不少于2个二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或不少于2年二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经历;2020年-2022或2021年-2023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并在技术力量、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持有国家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承担过1个及以上二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或不少于1年二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承担过1个及以上二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或不少于1年二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任职经历;
3.3 信誉要求: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及以上人员对无行贿犯罪行为进行书面承诺);⑦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⑧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0日8:30-17:00时(北京时间)。
4.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办理CA证书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注: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②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本项目要求提供的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可以使用电子证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
5.2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02月19日09时00分。
5.3 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标系统。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的投标单位将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办事指南”中“ (略) 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
5.4开标日期:2024年02月19日09时00分。
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7. 补充信息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 号)规 (略) 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 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 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 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 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联系方式
单位或机构名称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东区中心 | 山东 (略) | |
地址 | 河东区金雀山东路西段路北 | (略) 莱芜区汶源东大街82号 |
邮政编码 | * | * |
联系人 | 赵科长 | 秦工 |
电话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