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函〔2023〕106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德江(合兴)至余庆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23〕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德江(合兴)至余庆高速公路为经营性收费公路,同意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宽坪、杨家坳、青杠坡、合朋溪、思南石林及河坝6个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按时投入运营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德江(合兴)至余庆高速公路收费期限30年,从2023年7月10日起至2053年7月9日止。
三、收费标准由你们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及《省人民政 (略) 调整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工作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9〕137号)等有关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四、收费工作由贵州中交 (略) 组织实施,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切实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