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的规定,现将金沙禹谟至 (略) 江家坡桥应急抢险工程拟永久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使用林地单位:贵 (略) 。
二、拟使用林地地点:瓮安县银盏镇大寨坪社区。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高分子发泡微球生产加工区。
四、拟使用林地性质:永久。
五、拟使用林地情况:拟永久使用林地面积0.1387公顷,林木蓄积0.2立方米。
六、拟使用林地权属:林地所有权均为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均为个人。
七、拟使用林地地类:拟永久使用乔木林地面积0.0170公顷,林木蓄积0.2立方米;一般灌木林地面积0.1217公顷,无林木蓄积。
八、拟使用林地的森林类别:拟永久使用一般商品林面积0.1387公顷,林木蓄积0.2立方米。
九、拟使用林地保护等级:Ⅳ级林地:面积0.1387公顷,林木蓄积0.2立方米。
十、拟使用林地的林种:用材林面积0.0170公顷,林木蓄积0.2立方米;能源林面积0.1217公顷,无林木蓄积。
十一、公示期限: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对拟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28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 系 人:邹 创 联系电话: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