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等规定,现就江北区姚江新区B区块部分配套道路工程等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及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标段一:江北区姚江新区B区块部分配套道路工程
工程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6484.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8598.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7411.43万元(含土地费约6516.00万元),预备费约474.70万元。
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姚江启动区内,纬一路西起经二路,东至经四路;纬三路西起经三路,东至河滩浦河;经三路南起云飞路,北至纬二路;经四路南起纬三路,北至纬一路;经三路西侧16米支路南起纬二路,北至纬一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纬一路(经二路-经四路)西起经二路,东至经四路,道路全长约540米,宽度16米;纬三路(经三路-河滩浦河)西起经三路,东至河滩浦河,道路全长约230米,宽度16米;经三路(纬二路-云飞路)南起云飞路,北至纬二路,道路全长约250米,宽度20米;经四路(纬一路-纬三路)南起纬三路,北至纬一路,道路全长约220米,宽度16米;经三路西侧16米支路南起纬二路,北至纬一路,道路全长约140米,宽度16米。
标段二:江北区姚江新区经二路(纬二路-云飞路)及纬四路(经一路-经二路)道路工程及云飞路二期局部改造工程
工程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960.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5505.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4145.52万元(含土地费约3472.77万元),预备费约308.93万元。
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姚江新区内,经二路北起纬二路,南至云飞路;纬四路西起经一路,东至经二路;云飞路二期局部改造工程西起金山路,东至经二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经二路(纬二路-云飞路)北起纬二路,南至云飞路,道路规划宽度为20m,全长约245m;纬四路(经一路-经二路)西起经一路,东至经二路,道路规划宽度为16m,全长约425m;云飞路二期局部改造工程西起金山路,东至经二路,道路改造拓宽宽度为7m,全长约165m。
标段三:江北区姚江新区纬二路(金山路-河滩浦河)道路工程
工程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7375.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8833.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8052.96万元(含土地费约7104.6万元),预备费约489.11万元。
建设地点:江北区姚江新区纬二路(金山路-河滩浦河)道路工程位于江北区姚江新区启动区内,西起金山路,东至河滩浦河。
建设规模及内容:江北区姚江新区纬二路(金山路-河滩浦河)道路工程位于江北区姚江新区启动区内,西起金山路,东至河滩浦河,全长约835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8m。
投标人可对上述3个标段进行选择性投标,但只能作为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服务和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调整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实际委托为准。
服务期:从本项目合同签订至所有招标代理及其涉及的造价咨询服务全部完成时止。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等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造价咨询部分: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同时提供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2)招标代理部分: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3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2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3.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投标保证金
4.1金额:标段一:人民币5000元;标段二:人民币3000元;标段三:人民币5000元;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4日0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即开标地点)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城投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611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上发布。
7、系统使用费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宁波句章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705室
联 系 人:翁宏娟、骆希、周红娣
电 话:0574-*、*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574-89284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