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3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吨微生物菌剂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山城区石林镇3 (略) 南16号淇滨区粮 (略) 内 | |||
建设单位: | (略) 人元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人元 (略) (略) 拟投资*元,利用现 (略) 淇滨区 (略) 厂区和遗留部分设备建设年产2000吨微生物菌剂项目,该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生产设备:摇床、培养箱、搅拌机、灭菌锅、发酵罐、粉碎机、包装机等;生产工艺:筛选菌种—培养菌种—发酵扩繁—固体培养—风干—粉碎—混合搅拌—包装;生产能力年产2000吨微生物菌剂。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混料、粉碎搅拌、包装工序-粉尘,微生物生长臭气。原料混料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单一菌种菌剂粉碎搅拌包装成复合菌剂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体培养和风干臭气通过密闭车间+废气收集系统+生物滤池+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经治理后,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过程冷却用水、清洗用水、湿化用水和生活用水。冷却水挥发,定期补充不外排;清洗废水回收用作原料湿化;玉米面麦麸湿化用水挥发或进入产品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粉碎机、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隔音罩、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四周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收集粉尘、洒落物料(培养基、产品)、生物滤池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收集粉尘和洒落物料检验后回收利用;生物滤池污泥收集后置于固废暂存区,定期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经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各类固废均可达到有效、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于2022年8月25日在 (略) 上公示,公示期内,无公众反对意见。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略) 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2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