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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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府前大街5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 (略) 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及专用车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营经济技 (略) (略) 以北、 (略) 以西 |
建设单位: | 星联汽车(东营)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东营经济技 (略) (略) 以北、 (略) 以西,占地面积*.9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冲压车间、焊接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6#车间、7#车间等,购置压力机、磨床、铣床、钻床、点焊机、喷漆机器人等生产设备及测试仪、综合测试台等实验检测设备,配套PLM、CAD、UG等研发设计软件,开展新能源专用车的改装、新能源商用车零部件生产及汽车关键零部件和总成的检测、试验等工作。项目以钢管、钢板、内饰板等为原材料,经冲压、焊装、涂装、总装等工序,年改装新能源专用车*台;以钢板等为原材料,经切割、冲压、焊接、打磨等工序,年产新能源商用车零部件20吨。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本项目共设置1根排气筒。喷漆生产线、涂胶室密闭,喷漆、烘干、涂胶等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6-2016)表1中“特殊用途汽车”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中“重 (略) ”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需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及去除效率。项目应切实加强VOCs治理,无组织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6-201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 (略) 理,淋雨实验废水经 (略) 理,处理后废水汇合空压机循环水排水一同排入 (略) (略) 理,厂区污水总排口出水水质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 (略) 地面、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 (略) 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略)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钢板下脚料外售,焊渣、除尘器回收尘、废布袋、废内饰材料 (略) 置能力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沾染切削液的铁屑、隔油池废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油桶、漆渣、废水性漆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相关资 (略) 置。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