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西江 (略) 采购井冈山报社融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
采购单位 | 江西江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11:46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晨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1-*、* | ||
采购单位 | 江西江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红谷滩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西日报社传媒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成女士 07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诚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大厦9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欧阳宇/杨晨/叶远贤/魏欢欢 07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西诚信 (略) 关于江西江 (略) 采购井冈山报社融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9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事项1:原采购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现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变更事项2:原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本项目经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一致,采购人需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合同约定总费用的40%作为项目预付款,成交供应商交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总费用的60%。”现更正为:“付款方式:本项目经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一致,采购人需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合同约定总费用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成交供应商交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总费用的70%。”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相应内容已做修改,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变更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特此说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变更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请各供应商及时更新相关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江 (略)
地址: (略) 红谷滩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西日报社传媒大厦
联系方式:成女士 0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诚信 (略)
地 址: (略) 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大厦904室
联系方式:欧阳宇/杨晨/叶远贤/魏欢欢 0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晨
电 话: 0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