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3〕358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3月7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四川绵竹老 (略) 老熊沟矿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方案》提交人的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该《方案》通过评审,并于2024年3月20日通过了该《方案》的最终复核。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联系电话:0838-*。
公示附件:方案基本情况、评审意见、专家个人意见、修改对照表、承诺书.pdf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