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以及《关于进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新水办(2021)48号文的法律法规要求,对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承诺制水土保持方案办理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现将《新疆万博能源选煤有限公司120万吨/年选煤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受社会监督。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及联系人:新疆 (略)
联系人及电话:白丽明 *
附件1:新疆 (略) 120 万吨年选煤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