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东南
公示时间:2023-09-11至2023-09-15
受理时间:2023-09-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良乡镇小营农民再就业基地新建标准厂房及配套附属用房建设项目新建锅炉房项目, (略) 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东南,中心地理坐标为:116°9′24.003″, 39°41′29.005″。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间锅炉房,建筑面积330m2,在锅炉房内安装4台4.2MW(2用2备)的燃气真空冷凝热水锅炉。锅炉房建成后为良乡镇小营农民再就业基地提供冬季供暖。锅炉房年运行120d/a,每天运行24h,共计2880h。本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环保投资为137万元,占总投资的34.25%。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孟晓秋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6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