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杨浦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略) 杨浦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
1 | 2、风貌保护要求。(1)地块历史建筑面积约0.*平方米,均为里弄建筑,以历史建筑规模不变为原则,应结合保护更新开展细化甄别,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落实各项保护要求。(2)需要保留的历史建筑结合实施方案进行细化甄别,可采取保护修缮、保留改造、更新改建等保护更新方式,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3)肌理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管控要求为檐口高度,具体边界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4)主要弄巷:主要弄巷格局不变,可适当调整巷弄宽度,具体保护要求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 3、本地块除严格按照《 (略) 杨浦区平凉社区 C*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03F1 街坊实施深化》普适图则要求控制外,还需满足附加图则(控制总图则和地下控制图则)的管控、管理等要求。 4、绿化建设要求。该地块绿地率不低于10%,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方案为准。绿地设计施工标准每平方米建设标准不低于1000元。绿化种植要求具体按照《 (略) 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沪绿容规〔2018〕6 号执行。 5、装配式建筑建设及管理要求。新建建筑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风貌住宅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旧改项目土地出让涉及相关建设管理要求的通知》(沪建旧改联〔2023〕94号)执行,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6、绿色建筑标准。在符合风貌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新建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并取得绿色建筑二星级评价(绿色建筑评价分为竣工评价和运行评价)。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4年05月20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杨 (略) 800号2号楼
单 位: (略) 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郭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略) 201号)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