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的环保相关意见,现将本规划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简称《规划》。
(二)规划范围: (略) 域、市辖区和中心城区三个空间层次。
市 (略) 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明确战 (略) 性质、全域结构性管控和跨区域统筹协调措施、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控制线划定、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城镇体系、要素支撑体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等内容,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提出规划引导要求。
市辖区总面积4652.84平方公里,细化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要素支撑体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等内容, (略) 辖区的分区规划(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约束及指导规定。
中心城区包括现状城区和太湖新城、太湖科学城、高铁新城等规划重点发展区域,总面积约849.49平方公里,重点明确空间结构、功能布局、重要设施分布、开发强度分区、城市更新重点地区、地下空间利用等内容。
(三)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四)总体格局: (略) 内全域一体化发展,形成“一主四副双轴、一湖两带两区”的多中心、组团型、网络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二、评价结论
(一)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2017-20 (略) 环境空气质量治理效果显著提升,空气质量不断提升。 (略) 酸雨发生率总体呈下降趋势。 (略)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总磷不参评)水质比例为100%,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水质良好且稳定。水质类别优于Ⅲ类水比例增高,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略) (略) 区域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 49.9-57.8 分贝之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54-55分贝之间,处于区域环境噪声二级(较好)水平。 (略) 浅层地下水资源量不断增加,地下水水情形势较好。 (略)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均处于良好状态。各区域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适合人类生活。2021年, (略) 对国家网中的44个 (略) 控网中的35个风险点位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所有点位的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风险筛选值。
(二)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
1、生态安全格局: (略) 围绕“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实行分级分类管控措施。构建“三核四轴四片、多廊多源地”的生态保护格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能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建立以国家级、省级自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行自然保护地差别化管控要求。因此各类生态空间保护措施的作用下,规划方案执行后*域生态空间面积基本稳定。
2、污染物排放和环境影响:
大气环境目标达成情况:通过发展公共交通、低碳可持续发展、发展清洁电力、推进固定源深度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乡面源污染控制等措施,可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降低大气环境中的颗粒物、SO2、NO2等污染物的浓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因此规划实施后,大气环境改善水平基本能 (略)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设定的大气环境目标。
地表水环境目标达成情况:通过污水处理增量提质、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工业企业排水整治、加强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开展消除劣V类水体专项行动、提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 (略) 下达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任务等措施,规划实施后,可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
3、环境风险:全市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1950.71平方公里,生态控制区面积1103.97平方公里,在该2类生态保护区域范围内,不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因此,在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控制区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比例为0%。中心城区邻避设施对周边居住用地进行了避让。
4、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通过合理规划、加强源头控制、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强化工业企业关停搬迁过程污染防治等措施,规划对于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情况能够满足土壤安全利用的要求。
5、绿色低碳发展:结合《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 (略) 的绿色低碳发展提出的具 (略) 、市低碳发展、碳减排的政策措施的推动下,基于规划在低碳能源供应体系方面的各项指标,2 (略) 碳排放总量将显著降低,清洁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通过分析,本次规划满足土地资源承载力、水资源承载力、能源承载力。
(四)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空间发展策略:生态空间扩量提质、农业空间保量保质;
自然资源保护措施:耕地保护措施、水资源保护措施、湿地保护措施、林业资源保护措施、山体和矿产资源保护措施、自然保护地体系保护措施;
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水生态修复、森林质量改善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及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工业废气污染控制、重点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控制、扬尘废气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废气污染控制;
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完善污水收集和处理基础设施、开展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污染防治;
声环境污染控制:建筑施工草绳管理、工业噪声污染控制、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
固体废弃物减缓措施: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弃物的污染控制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土壤环境保护:严控污水处理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加强工业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碳排放管理措施:深入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推动重点领域温室气体减排、提升适应气候变化影响能力;
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生态空间清单、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五)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简本电子版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点击附件链接获得。
2.查阅纸质环评报告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到规划编制机关或环评单位办公地址查阅纸质报告。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略) 居民、企事业单位、专家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规划编制机关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规划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 (略) 干将路1018号
联系人: 王美丽
联系电话:0512-*
电子邮箱:*@*26.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科技大学
联系地址:苏州新区科锐路1号
联系电话:0512-*
电子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