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五局/中铁十五局 (略) /银 (略) LM05标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2024-05-24 12:30:56
投标截至时间:2024-05-25 14:00:00
内容:
中 (略) 银昆高速LM05标项目部
工程物资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CR15G-2024-XJCG-0523
中 (略) 银昆高速LM05标项目部现对所需物资进行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1、询价条件:
1.1使用单位:中 (略) 银昆高速LM05标项目部
1.2采 购 人:中 (略) 银昆高速LM05标项目部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银 (略) LM05标段里程为K149+000~K195+000,主线长度46km,其中桥梁11.654km/35座,隧道1.895km/1座; (略) 总长度的29.5%。全线设寨科互通、王洼互通两处,寨科服务区一处,收费广场2个,其中匝道总长度6.125km,连接线2.764km/2条。本项目采用全立交、全封闭的四车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 (略) 基宽度26m, (略) 基宽度13m。
2.2交货地点:宁夏回族 (略) 彭阳县王洼镇
3、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并且报价人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 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提供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
3.5 纳税及发票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 相关售后质量、服务承诺等。
3.7 (略) 报价供应商凡在 (略) “合作方警示名录”里的不得参与报价,如有参与报价将承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4、物资需求一览表
编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到货时间 | 交货状态 及条件 | 备注 |
1 | XSBZ | 泄水篦子 | 81*49*5cm | 套 | 826 | 根据需求 | 送货到指定地点 | |
说明: 1、发票要求:一票制结算;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税率1%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货款的结算:无预付款。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卖方出具双方签字签认的对账单,经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且收到发票后作为支付依据。*方根据资金情况进行支付。 3、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铁建银信、云信、财务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商票等方式进行支付。因票据提前贴现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 (略) 注册会员并缴纳会员费。
5.2报价者请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5日进行报名),报价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5.3报名成功后,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等费用。
6、询价服务费: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 (略) (http://**)。
7.2本次询价安排如有变化, (略) 发布澄清公告。
8、报价单递交
8.1 报价单位需在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5日期间在“ (略) -客户及供应商端”报价并上传完整的报价文件。
8.2 报价单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5月25日14:00。
9、采购人及相关联系人
采购人:中 (略) 银昆高速LM05标项目部
联系人:郝晓元 电话:*
中 (略) 银昆高速LM05标项目部 铁篦子邀请报价表(后附清单)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 联系人 | ||||||||||
电 话 | |||||||||||
地 址 | |||||||||||
报价情况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金额 | 含税金额 | 税额 | 备注 |
铁篦子 | 81*49*5cm | 块 | 826 | / | / | ||||||
合计含税金额(大写): | |||||||||||
报价说明 | 注:1、企业资质等级,生产能力及供货能力: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生产供应能力。 2、规格:以*方通知为准。 3、数量:以实际点数数量为准。 4、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服务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 ||||||||||
优惠条件 付款方式 | 1.按月结算支付 | 物资结算无预付款。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卖方出具双方签字签认的对账单,经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且收到发票后作为支付依据。*方根据资金情况进行支付。 | |||||||||
2.货到付款 | 无 | ||||||||||
3.预付款 | 无 | ||||||||||
4.付款优惠条件 | 无 | ||||||||||
说 明 | 1.卸货地点:宁夏回族 (略) 彭阳县王洼镇 | ||||||||||
2.计量方式:点数计量。 | |||||||||||
3.供应商必须要有并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行等全套资质资料复印件。 | |||||||||||
4、报价单位必须盖公章,总价有大小写。 | |||||||||||
5、邀请单位地址:宁夏回族 (略) 彭阳县王洼镇;联系人:郝晓元 * | |||||||||||
货款的结算:在扣除每批物资价值3%的质量保证金后,该批物资剩余97%的价款根据项目资金情况支付,剩余3%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期满后支付,在*方遇到业主付款延迟时,*方要充分理解并同意延迟支付货款时间,延迟期间货款无资金占用费、利息等。 |
物资采购清单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不含税 单价 | 含税 单价 | 不含税 金额 | 含税 金额 | 备注 |
1 | 铁篦子 | 81*49*5cm | 块 | 826 | ||||||
合计总金额 | ||||||||||
说明:以上物资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