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一流学科建设实验室电子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180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一流学科建设实验室电子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正为:2023年5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更正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3开标室( (略) 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 (略) 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
3、第三章货物需求中货品1台式机1、货品2笔记本电脑1、货品3移动工作站、货品6移动硬盘、货品12HDMI分屏器、货品14笔记本电脑2、货品15台式机2、货品22服务器2、货品25海洋地理大数据采集无人机、货品30无人机传感器(倾斜相机)、货品32多光谱相机传感器、货品33台式机3、货品36 86英寸电容智慧黑板、货品37会议扩音系统、货品38 75英寸会议智能平板、货品39 75英寸会议智能平板、货品40智能会议展示屏、货品44台式机4的技术规格进行更正(详见附件及更正后招标文件)
4、第四章评标方法附件3评分细则技术部分中技术功能要求响应程度评分标准及分值进行更正(详见附件及更正后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09日 15时1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各供应商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09点00分)时自行解密投标文件,如到时未进行解密或解密失败将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大连*方 (略) ),并承诺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09点00分)时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09点00分至2023年5月25日09点30分,如到时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解密或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失败将视为放弃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师范大学
地址: (略) 黄河路850号
联系方式: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方 (略)
地址: (略) 甘井子区和丰园17-3号
联系方式: 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阳、杨斯博
电话: 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