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金盛达建材城石材区1909㎡仓储用地及地上附着物(G区1号仓库)4年租赁期权益转让 | 项目编号 | QY*HN2071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6月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6月17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
标的 | 标的 基本 情况 | 1. (略) 丘海大道西侧金盛达建材城石材区E01-01-02号,建筑面积1909平方米,用途为仓储,土地证号:国用(2015)第*号;房权证: (略) 房权证海房字第HK*号;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 (略) 。 2.该标的包含地上建有两层的铺面展厅,层高约3.5米,主要用于放置产品展示及办公。展厅后面附有钢结构铁皮棚厂房,层高约10米。 3.该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周边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捷,空间布局合理,可用于建材相关经营。 | |||||||
挂牌价 | *元 | 保证金 | 79.*元 |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五指山长江 (略)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3月18日 | ||||||||
评估机构 | (略) 鹏信资产评估土 (略) | ||||||||
转让方 声明 | 1.该标的属于转让方依法有权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方提供该标的所涉及土地及房屋的有关权属证明和资料,成交后移交给受让方。标的转让条件及瑕疵和风险声明详见附件《产权权益交易合同》有关条款。 2.交易标的严格按照现状进行转让,因此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主张权利、改变标的物权利现状和使用现状过程中不得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即:①标的按现所处权利现状和使用现状进行转让;②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资料即视为已完全履行了移交标的物的义务;③办理标的转让通知、权利变更手续,主张资产权利,以及接收接管标的或是标的所涉及土地、房屋等工作,由受让方自派人员、自担全部费用进行交涉办理。 3.竞买人参与竞价前应自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对标的完成权属变更、权利变更和接管接收标的或是标的所涉及资产存在的风险及可能被要求交纳或补交各类款项进行认真细致的评估,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转让标的物的瑕疵,并完全接受因此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标的,视为同意转让方所提供的《产权权益交易合同》条款内容(除转让价格及时间待定外)。转让成交成为受让方后,同意按该附件所述条件和转让成交价格、时间签订该协议。 5.签订合同前可能存在的一切欠交税、费、滞纳金等费用以及合同签订后关于标的物应交全部税、费等费用、滞纳金和由此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6.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方签订《产权权益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成交款项,支付完全部成交款项后,转让方移交标的档案资料及配合受让方办理移交通知。移交完成后转让方作为委托人的移交标的义务即为履行完毕。7.受让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承租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装修方案在征得转让方协调 (略) 的同意后,方可施工。 8.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取暖、燃气、电话、网络及其他由于租用产生的相关问题均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租赁结束时,受让方须清缴所有欠费。 9.租赁区域内的移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均由受让方负责配置、保管和使用,并应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租赁期满后如不续租或因受让方责任导致退租的,该移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由受让方自行拆除、搬走。 10.受让方在合同履约期间对房屋的装修而增加的装饰物品和受让方的自有物品,如能拆除、搬走的,受让方有权拆除、搬走,如果不适合拆除的,受让方自行处置,双方互不补偿任何费用。 | ||||||||
重大事项 披露 | 4年租赁期权益来源:2024年3月8日 (略) (略) 出具执行裁定书(2023)琼02执恢63号之五,将上述租赁权作为抵债资产用于抵偿转让方相应债务。 | ||||||||
保证金的交纳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交纳保证金79.*元(以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权益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对受让方的要求和相关条件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海南金盛达建材商城的租赁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受让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2.成交后,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权益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如未能按时签订《产权权益交易合同》和支付成交价款,则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海南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之后,剩余归转让方,转让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 3.受让方应于付清全部转让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转让方(地址:海 (略) 三月三大道107号)处办理标的转让手续。 4.转让方负责该标的所涉及的仓储用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清场工作。 5.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在合同履约期间,受让方应合理使用该标的所涉及的仓储用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受让方应立即修复或赔偿损失。 7.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权益交易合同》执行。 | ||||||||
特别提示 | |||||||||
交易方式 及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6月17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处置 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
交易服务费 | 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为成交价款的2.5%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 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金盛达建材城石材区1909㎡仓储用地及地上附着物(G区1号仓库)4年租赁期权益转让 | 6月3日 9:00 | 6月18 日 9:00 | *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
咨询 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 陈先生 * | ||||||||
单位 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