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 :namespace prefix = "o" />
关于桐柏县宝石崖铁矿露天采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复垦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桐环审[2023]17号
桐柏县宝石崖铁矿: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橦华生 (略) 编制的《桐柏县宝石崖铁矿露天采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复垦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南阳荣青环境 (略) 对于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宛荣环评估[2023]009号)己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桐柏县宝石崖铁矿露天采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复垦工程,位于桐柏县黄岗镇大石桥村,项目治理内容:露天采坑修复区域修复区面积12.4hm2(复垦地类为林地9.85hm2、其他林地2.55hm2),通过坡面整治工程、挡土墙工程、排水沟工程、覆土工程、绿化工程、养护工程、被动防护网工程、警示牌等等治理项目修复。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桐柏县宝石崖铁矿露天采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复垦工程设计书》和《宝石铁矿露天采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复垦工程安全评估专家意见》进行恢复治理。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治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施工扬尘:治理期表土剥离开挖粉尘、机械开挖粉尘、土石方铲装和卸料区域采取全程作业段湿法作业,四周设置多点位高位洒水喷头定期洒水降尘,并严禁大风天气作业,表土临时堆放区结合防尘网及时覆盖等措施;穿孔粉尘、爆破粉尘经采取中深孔爆破,并采用塑料水袋填充爆孔,爆破前后采用高压水枪、洒水车、高位洒水喷头等设施及时对爆堆周围洒水降尘。
综上所述,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 (略) 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豫环委办[2023]4号)及《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宛环委[2022]1号)相关要求,治理期应按照“十个百分之百”要求严格落实,确保治理期间颗粒物影响有效控制。
2、废水
车辆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车辆及施工机械冲洗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
治理期噪声主要来自挖掘机、孔钻机、工程车辆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设备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有效的消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治理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废
治理期沉淀池泥沙用于治理区回填;土石方挖方部分全部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村组定期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
要求建设单位在治理期应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减少占地、减少植被破坏,并落实工程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项目待治理期结束前应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生态恢复,采取施工场地平整后覆土、截排水沟的修建、绿化并恢复植被等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五、环境风险
项目 (略) 按需购买使用,不在厂区暂存。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类型包括爆破事故、爆炸事故。为使项目环境风险减小到最低限度,要求建设单位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采取合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严禁因治理期安全生产问题引发次生环境风险,杜绝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