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沁水璟盛生活垃圾全资源化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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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沁水璟盛生活垃圾全资源化项目(变更) | (略) - 沁水 | 沁水璟盛生活 (略) | 山西 (略) | 本项目拟调整原环评批复的建设方案,将原环评1台18t/d热解气化炉变更为2台50t/d热解气化炉,将原环评有机物发酵制有机肥系统变更为有机物水解发酵制营养土系统,将原环评无机物制砖系统变更为无机物分选系统,同时新增20t/d餐厨处理系统和30t/d粪便处理系统。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台50t/d热解气化炉废气处理均采用“SNCR+旋风收尘+余热锅炉+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半干法脱硫+静电除尘”工艺,分别配套1根45m高烟囱。卸料储存车间和分选车间臭气处理采用生物滤池工艺,配套1根25m高排气筒。水解车间、餐厨车间、粪便车间和污水处理车间臭气处理采用生物滤池工艺,配套1根25m高排气筒。生物车间废气处理采用“布袋除尘+生物滤池”工艺,配套1根25m高排气筒。热解气化车间可燃物和塑料暂存臭气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配套1根15m高排气筒。后分选车间和营养土车间粉尘处理采用布袋除尘工艺,配套1根25m高排气筒。无机物分选车间粉尘处理采用布袋除尘工艺,配套1根25m高排气筒。热解气化车间破碎机粉尘处理采用布袋除尘工艺,配套1根15m高排气筒。热解气化车间飞灰固化系统粉尘处理采用布袋除尘工艺,配套1根15m高排气筒。燃气锅炉燃料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并采取低氮燃烧技术,配套1根8m高烟囱。食堂安装净化效率不低于60%、风量4000m3/h的油烟净化设施。厂 (略) ,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时对车身进行冲洗; (略) 进行水泥硬化、定期洒水、及时清扫,运输车辆进行苫盖。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垃圾贮坑渗滤液、卸料大厅地面冲洗废水、水解反应釜废水、生物车间发酵槽渗滤液、餐厨车间废水、粪便车间废水、除臭塔排水、洗车废水、沼气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引入厂区10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沉淀气浮+UASB厌氧+多级A/O好氧处理+外置式MBR+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无机物分选车间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无机物湿法破碎用水,不外排。锅炉和软化装置排水沉淀后 (略) 洒水,不外排。初期雨水设初期雨水池收集,分批注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全厂废水实现零排放。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次生环境问题发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热解气化炉炉渣和废砖瓦送至厂区无机物分选车间进一步分选得到粗砂和细砂后外售当地砖厂,除臭塔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粪便车间粗渣送沁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餐厨车间粗油脂外售用作生物柴油原料,废金属、废玻璃和废塑料定期 (略) ,热解气化车间破碎机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送至厂区热解气化炉热解气化,无机物分选车间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外售当地砖厂,生物车间除尘器和后分选车间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送厂区生物车间发酵制营养土,热解气化车间破碎机除尘器、无机物分选车间除尘器、生物车间除尘器和后分选车间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定期由厂家回收。热解气化车间臭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由厂家回收。废电池、废矿物油、废油桶、热解气化炉除尘器和飞灰固化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设1座120m2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热解气化炉飞灰固化处理后,委托泽州县 (略) 进行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在其最终处置前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做好危废的贮存工作。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音器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其他区域做好防渗工作,根据该项目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执行分区防渗要求。强化环境保护事后监督管理,跟踪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并优化环保对策措施,保证该项目建设不对当地水和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按《报告书》要求设置事故水池,对事故状态下的废水进行收集,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六)严格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满足后续环境管理有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