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延平区畜禽、水产养殖场跟踪监测及整治成效跟踪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依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3〕8号)的要求,需对养殖场(户)周边上下游水体实施日常监测;开展典型样地畜禽养殖污染监测,评估全域畜禽、水产养殖面源污染入水体负荷和时空分布。因此,为深入推进延平区以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为主的农业面源防治工作,需开展以下工作(按3年为服务周期):
(一)对延平区以畜禽、水产养殖场等农业面源污染点开展环境跟踪监测,筛选重点养殖场开展暴雨、汛期等重点时段加密监测,筛选重点养殖场作为典型样地开展地表水重金属及抗生素监测;
(二)以小流域为单位,针对各乡镇、街道的畜禽、水产养殖等污染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三年整改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内容,细化工作责任和时间安排,并针对已完成整治的农业排污口进行销号管理。
(三)应急保障,针对延平区区域内出现的重大污染环境突发问题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解决方案。
(四)根据污染摸排结果,进一步掌握畜禽、水产养殖等各种污染源。深入开展原因分析,对重点污染河段及重点排污口进行精细排查,对潜在或疑似污染来源进行初步分析,明确需要监管的水体断面及排污口,为监测断面设置提供依据。同时,按照污染负荷贡献率明确优先治理的内容和重点。
(五)根据畜禽、水产等污染调查结果及污染成因,结合有关面源污染整治技术指南,编制文本。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环境承载力等方面提出水环境精准治理与水质限期达标改善实施计划,结合流域水质模型数据分析,完成流域水质提升方案等编制,方案需结合上级考核标准和要求,合理借鉴国内示范或先进案例,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并配合业主申请相关中央或省级资金。
三、单位资格要求:
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没有诉讼纠纷、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的资质。
四、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请询价响应人按照要求填报《询价响应函》,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询价响应人单位公章),以及询价响应人认为须提交的其它文件。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2024年7月1日(星期一)17时(北京时间)。
(二)询价响应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文件寄送至 (略) 延平区四鹤 (略) 253号宏达大厦3层延平环境监测站,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张俊轩,联系电话:*)
(略) 延平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