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略) 延平区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2 (略) 延平区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服务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事前合作协议供应商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南平特安 (略)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台江 (略) 57号
联系人:袁韵
电话:*
电子邮箱:*@*89.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