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警某部营房营产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0-19 10:00:00,更正为:2022-10-21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10-19 10:00:00,更正为:2022-10-21 10:00:00。
具体内容请潜在投标人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以更正后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五)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 (略) (http://**)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六)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叙永县公安局
地址:叙永县西大街300号
联系方式:0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江阳区邻玉街道先锋村埃山社15号第一层
联系方式:0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先生
电话:0830-*
四川 (略)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