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50-4的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我县负责整改的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4已按照有关整改要求全面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相关问题得到解决,达到了预期的整改目标,通过了自查自验,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50-4: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反馈问题50-4-1: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反馈问题50-4-2: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
整改时限:2023年底。
反馈问题50-4-1: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整改措施:一是县发改局负责,根据《鲁甸县2021年节能工作要点》,围绕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各级能耗双控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二是县发改局牵头,县工科局、生态环境鲁甸分局配合,于2021年10月底前对全县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行业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进行全面逐一梳理排查,对违法违规用能和排放行为依法坚决制止,并建立动态化清单管理机制。三是县工科局牵头,2021年年底前,对鲁甸县5户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组织实施开展),挖掘企业节能潜力,加快推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四是县发改局牵头,生态环境鲁甸分局配合,对能耗和排放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的项目,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改。五是县发改局、县工科局牵头,积极推进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推进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组织实施一批节能低碳改造示范项目,持续加强工业企业节水能力提升建设。积极开展各年度节能监督检查和环保执法,确保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反馈问题50-4-2: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整改措施:一是县发改局牵头,严格执行禁止新增产能的规定。未经国家产业政策或规划布局调整,坚决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引进新增钢铁冶炼产能建设项目;对钢铁产能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县发改局负责,严格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若今后国家政策调整,允许在鲁甸县境内建设钢铁冶炼项目,项目备案前,严格按照《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进行减量置换,满足等量置换情形的实施等量置换,完成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公告,并提供完成产能置换公告的证明材料。
二、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达到时序进度。
反馈问题50-4-1: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具体整改情况:
(一)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两高”项目梳理排查的函》(云发改产业函〔2021〕295号)文件精神。鲁甸县发展和改革局、鲁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鲁甸县自然资源局3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责令停产整改的紧急通知》,对未完善用地手续的昊龙水泥厂及云南 (略) 进行停业整顿,(其中昆华化工已永久性停产,昊龙化工及昊龙水泥厂按照相关要求整顿后继续生产),同时严格监测其他高耗能单位,“十四五” (略) 政府下达鲁甸县能耗强度降低14.5%的基本目标任务,激励目标下降16.5%。鲁甸县2021年完成能耗强度降低5%的任务,鲁甸县2022年完成能耗强度降低25.6%的任务。
(二)已对全县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行业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进行全面逐一梳理排查,并建立动态化清单管理机制。经排查,鲁甸县无在建、拟建“两高”项目。
(三)2021年,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部署,鲁甸县组织对云南 (略) 水泥厂、 (略) 、 (略) 、云南昊龙实业 (略) 、 (略) (略) 5户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充分挖掘企业节能潜能,现已完成。2022年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鲁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会同节能监察机构对云南 (略) 水泥厂、云南昊龙实业 (略) 、 (略) 进行了现场节能监察,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对属于淘汰目录中的淘汰电机、淘汰变压器立即进行整改。 (略) 水泥厂机电设备已全部更换,完成整改;云南昊龙实业 (略) 机电设备已全部更换,完成整改; (略) 机电设备已全部更换,完成整改。
(四)我县无能耗和排放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的项目。
(五)积极推进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低碳改造。同时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对昊龙水泥厂、昊龙实业 (略) 、昊龙化工、 (略) (略) 等4家重点耗能单位安装了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对能耗情况进行监测。云南 (略) 水泥厂2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烧成系统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投资613.55万元已于2022年5月完工并已投入使用。
反馈问题50-4-2: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具体整改情况:我县无钢铁冶炼产能建设项目,也无新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核准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制度,从源头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建设,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化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引进技术先进、附加值高、成长性好、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和项目到鲁甸发展。
(二)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紧紧围绕“节能、降耗、环保、增效”的目标,通过耗能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工程建设、工业清洁生产、加强重点企业监管等措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严格执行行业能耗标准。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投资项目。加强节能监察,督促企业开展能源审计、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选优方案做好节能技术改造。
(三)引导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按照高能效、低污染、高效益的原则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管理,加大对工业、建筑、交通、商业、民用、政府机关等6类重点领域的节能降耗力度,全面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鲁甸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