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批依据
《 (略) 市 (略) (略) 关于印发日 (略) 会救助领域审批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字〔 * 〕 * 号)
* 、审批范围
(略) 政 (略) 乡低保的人员。
* 、申请条件
低保申请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支出型贫困家庭:持有本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虽然超过低保标准,但因患病(伤)、残疾、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
* 、申请材料清单(★为必要材料☆为可容缺受理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根据家庭实际状况,如实反映要求政府救助的理由、家庭人口及详实的收入来源、生活困难原因;
★2.本人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以及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3.填写《山 (略) 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4.患大病、 (略) 的证明书及医疗费用;
☆5.残疾对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
* 、办理流程
( * )申请和受理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 (略) 在地乡镇(街道) (略)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以及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2.填写《山 (略) 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略) 动不便、读写困难的, (略) 区、村(居)委会或他人代为申请。社区、村(居)委会或他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申请人书面委托书。
( *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1、信息核对。乡镇(街道) (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救助家庭成员及其相关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和 (略) 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乡镇(街道) (略) 下发《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告知书》。申请人自收到《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告知书》之日起 4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材料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作说明的,乡镇(街道)直接作出不予审批决定,于 3 个工作日内下发《不予批准告知书》。
2、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符合认定条件的,乡镇(街道) (略) 在核对报告生成后的 5 个工作日内, (略) 会救助经办人员在申请人现居住地村居委会的协助下,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和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 (略) 调查核实,填写《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表》。入户调查完成后,征求村居委会意见。低保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要积极配合 (略) 调查,如实回答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拒不配合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暂缓审批或不予审批。
( * )批准
1、拟审批公示。乡镇(街道) (略) 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材料审查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提出审核意见,对拟批准的救助对象名 (略) 在村(居)公示结果,公示期为 7 天。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街道) (略) 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 (略) 民主评 (略) 公示。
2、审批录入。公示结束后,乡镇(街道) (略) 在 2 个工作日内全面审查相关材料提出审批意见,于 3 个工作日内将审批表经分管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生效。对拟批准的申请对象,应当同时确定保障金额,填写审批表并加盖“ (略) 区 XXX 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审批专用章”,送达批准决定书并录入 (略) 民政大数据应用平台。对不予批准的申请对象,应在作出审批决定 3 个工作日内,送达不予批准决定书。( * )资金发放乡镇(街道)批准之日下月起通过 (略) 省财政 (略) * 本通系统按月发放低保金。
* 、咨询方式
(略) 社会救助科电话: ***
* 、救济方式
1.投诉
(略) 社会救助科电话: ***
2.行政复议
(略) 区人民政府地址: (略) 区轿顶山路 * 号北楼 (略) * 楼
电话: ***
3.行政诉讼
岚 (略) 地址: (略) 区 (略) 中路3号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