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功能提升建设项目第五批次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6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7
项目名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第五批次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如涉及对交货地点整改和改造的,交货时间自动顺延至整改或改造完成之日(即:出具《设备安放场所合格证明》之日)后【30】日内。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如涉及对交货地点整改和改造的,交货时间自动顺延至整改或改造完成之日(即:出具《设备安放场所合格证明》之日)后【90】日内。
采购包3:电子鼻咽喉镜系统、全高清鼻内镜摄像系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如涉及对交货地点整改和改造的,交货时间自动顺延至整改或改造完成之日(即:出具《设备安放场所合格证明》之日)后【90】日内。 鼻阻力测定仪: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如涉及对交货地点整改和改造的,交货时间自动顺延至整改或改造完成之日(即:出具《设备安放场所合格证明》之日)后【60】日内。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如涉及对交货地点整改和改造的,交货时间自动顺延至整改或改造完成之日(即:出具《设备安放场所合格证明》之日)后【90】日内。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如涉及对交货地点整改和改造的,交货时间自动顺延至整改或改造完成之日(即:出具《设备安放场所合格证明》之日)后【90】日内。
采购包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如涉及对交货地点整改和改造的,交货时间自动顺延至整改或改造完成之日(即:出具《设备安放场所合格证明》之日)后【9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包件所采购的产品均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采购包2:
(1)本包件所采购的产品均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采购包3:
(1)本包件所采购的产品均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采购包4:
(1)本包件所采购的产品均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采购包5:
(1)本包件所采购的产品均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采购包6:
(1)本包件所采购的产品均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2)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 (略) (以下简称“ (略) ”)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 (略) ,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 (略) (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采购品目:A#手术室设备及附件、A#医用内窥镜、A#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A#医用光学仪器、A#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A#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采购预算(元):采购包1:6,#、采购包2:5,#、采购采购包3:5,#、采购包4:6,#、包5:10,#、采购包6:8,#
最高限价(元):采购包1:6,#、采购包2:5,#、采购采购包3:5,#、采购包4:6,#、包5:10,#、采购包6:8,#
采购监督机构: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28-#,联系地址: (略) (略) 东三段148号。
采购计划号:##[202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20号
联系方式:龚老师 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 (略) (略) (略) 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金媛,吴海洋,王宇 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媛,吴海洋,王宇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