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现将石河子钟家庄木风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石河子钟家庄木风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44团钟家庄镇现有石河子钟家庄木风塑料制品厂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石河子钟家庄木风塑料制品厂
联系人:孔总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12月24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