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8月28日至10月20日, (略) 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定海区“8+4”政策体系重点任务(先进制造业要素保障)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舟审财调报〔2023〕6号)。我区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迅速部署落实,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反映问题、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
1.工业用地改造提升项目改造后容积率目标值与上级文件规定不符。审计建议应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整相关指标目标值,做好目标任务衔接工作。
2.部分已完工制造业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不足申报时计划总投资的50%。审计建议应督促制造业投资企业合理申报计划投资金额。
3.2023年先进制造业财政支持力度较上年未有增加。审计建议应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的财政支持力度,逐年增加资金安排规模。
4.两项资金管理办法未按照区政府出台的政策制定。审计建议应督促资金主管部门尽快完善出台与政府意见相符的资金管理办法。
5.3个项目节能批复晚于开工时间。审计建议应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工程项目的节能审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2023年度民办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533.*元未及时审核发放。审计建议应督促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审核,加快发放相关技能培训补贴。
7.职业技能培训工种覆盖面窄,制造业工匠类培训缺少。审计建议应督促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
二、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一)针对立行立改类事项,即知即改,完善规范制度,强化后续跟踪管理。
1.区发改局于2023年11月印发《定海区贯彻<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细化表》(定发改〔2023〕55号),明确“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一般不低于1.5(化工、船舶等特殊行业除外),有建设条件的项目可试点探索容积率2.0以上。”的专题细化措施。
2.重新编制出台《加快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定政发〔2023〕16 号)、《定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定经信〔2023〕30号)、《 (略) 定海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定财企〔2024〕4 号),将相关条款按照政策予以更改。
(二)针对分阶段整改类事项,积极对接,出台制度,多部门协同联动,持续推进整改。
1.我区加强备案管理,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强未来预期,如实申报投资金额。对实际投资明显落后计划投资的项目逐一联系企业了解原因,全力积极帮助企业释放投资潜能;对企业计划发生变化的项目,及时提醒做好备案调整工作。
2.制定出台了《加快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定政发〔2023〕16号)、《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补充意见》(定政发〔2023〕18号)等扶持政策。2024年区本级财力安排先进制造业资金比2023年增加*元。
3.我区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浙江省节能审查办法》,要求辖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与审查。
4.培训补贴审核发放已正常进行。
5.目前产业匹配度达到46.84%。对民办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走访指导,征集安排焊工、电工、车工等工种的培训计划22条,2家培训机构增设了相应的设施设备。
(略) 定海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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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略) 定海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