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刘口灌区现代化改造提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02
标段编号:DP-GC-*-02-022.2项目名称:东平县刘口灌区现代化改造提升项目
标段名称:东平县刘口灌区现代化改造提升项目监理2.3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新湖镇刘口。
2.4建设规模:施工主要内容为(1)输配水工程,西干渠渠道疏浚护砌1.495km,东干渠渠道疏浚护砌4.775km。(2)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渠系建筑物33座,其中西干渠新建分水闸1座,改建分水闸1座,分别位于桩号4+126、4+432;改建管涵3座,分别位于桩号4+642、4+832、5+000,维修生产桥1座,位于桩号3+765;东干渠新建节制闸2座,分别位于桩号1+906、3+528,改建分水闸21座,分别位于桩号0+474、0+850、1+193、1+375等,新建分水闸2座,分别位于桩号1+401、4+607,湖区排水干沟新建排水闸2座,分别位于桩号4+944、5+086。(3)管理设施工程,刘口排涝站管理房维修1处,围墙拆除重建35m, (略) 1.25km,桩号1+400^2+644。(4)用水量测及灌区信息化,计量设施:雷达式明渠测量仪1套、雷达式水位计1套。信息化工I程: (略) 建设,配套信息中心设备、视频监控系统3处、境情监测点1处等设施设计图纸所有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本标段为该项目监理服务。
2.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8监理最高限价:*(费率1.300%),投标报价精确到分。按中标金额确定中标费率,以中标费率结算(结算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2.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专业*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水利部门颁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03月20日起至2024年03月24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略) (网址:http://**.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 (略) (略) 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 (略) 公共 (略) “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 (略) 公共 (略) 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相关资料操作 (略) 公共 (略)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 (略) (略) 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 (略) 公共 (略) 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 (略) 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2本 (略) 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略) 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 (略) 公共 (略)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平县水利局
地 址:东平县城龙山大街11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538-*
代理机构:东平县 (略)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联 系 人:周经理
电 话:0538-*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 (略) 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 (略) 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单位:东平县水利局执法监督科,监督电话: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