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ZC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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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湘潭 (略) 93.33%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湘电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转让比例 | 93.33% |
挂牌价格 | *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2-09-16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股东须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填写《受让申请书》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意向申请,并按要求及时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不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的行权方式为:普通竞买人首先进行一次报价,报价过程中,该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必须到场,普通竞买人报价结束后,其最高报价即为其他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 3、标的企业用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与转让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转让方派出至标的企业工作,共26人;其他为劳务派遣用工,派遣合同到期日为2023年5月30日。 4、根据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转让方湘电 (略) (略) 吸收合并,同时湘电 (略) 进行注销,其权利义 (略) 承继。注销后,本项目转让方将由湘电 (略) 变 (略) 。目前湘电 (略) 已经启动注销程序,预计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注销程序完成。 4、其他信息详见华辉专审字(2022)第481号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中达信评报字(2022)第1004号资产评估报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标的企业用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与转让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转让方派出至标的企业工作,共26人;其他为劳务派遣用工,派遣合同到期日为2023年5月30日。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成交后安排转让方合同制员工50人在标的企业工作(含转让方目前已派出至标的企业工作的人员及成交后转让方后期将派出至标的企业工作的人员),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2日内完成上述人员的接收工作。上述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应参照本次股权转让时原有的相应标准,具体情况详见《湘潭 (略) 股权转让员工安置说明》(置于湖南联交所备查)。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备查文件、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