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公园北路道路工程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霞发改审批[2022]80 号、霞发改审批〔2022〕109号批准建设,建设 (略) 霞浦经济开 (略) , 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补助及地方财政资金,招 (略) 霞浦经济开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松山街道小沙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小沙片区内公园北路道路工程, (略) 政道路—公园北路,路线由西向东延伸,分别为现状盐田路。现状长德路、现状工业路平交。终点止于长寿路起点,道路修建长度1135米,红线宽度17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文“ 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大型工程)”,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暂列金额:*元(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未经审核,仅作为招投标时使用,最终招标控制价以霞浦县财政投资评 (略) 审定后的控制价造价金额为准)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 (略) 政工程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 (略) 住房和城 (略) 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霞浦经济开 (略)
地址: (略) 霞浦县松山路一号3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3-*,传真:/
联系人:陈孝恩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永泰县梧桐镇凤凰街62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林明航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霞浦县太康路 105 号
联系电话: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霞浦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霞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