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电石渣综合利用2500t/d熟料、120万t/a水泥生产线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 (略) 电石渣综合利用2500t/d熟料、120万t/a水泥生产线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后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电石渣综合利用2500t/d熟料、120万t/a水泥生产线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内蒙古 (略) 海南区拉僧庙镇内
项目概况: (略) 为 (略) 子公司,自2010年起对本项目进行管理。2009年11月委托北京嘉和绿洲 (略) 编制了《内蒙古 (略) 电石渣综合利用2500t/d熟料、120万t/a水泥生产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于20010年1月28日以“(内环审〔2010〕4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18年10月委托内蒙古富源 (略) 编制了《内蒙古 (略) 电石渣综合利用2500t/d熟料、120万t/a水泥生产线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于2019年1月15日出具《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内蒙古 (略) 电石渣综合利用2500t/d熟料、120万t/a水泥生产线建设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乌环验〔2019〕1号)。
上述项目验收已超过四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求,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徐部
联系电话:132 7473 678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内蒙古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0 2470 4765
电子邮箱:*@*q.com 邮编*
联系地址:内蒙古 (略) 青山区都兰小区25栋车棚西侧
四、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④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对现有厂区的建设内容进行详细的工程分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分析现有工程建成运行期间的大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排放情况,分析各类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选择合适模式预测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分析现有厂区的厂址选择是否合理;分析已采用污染防治措施的是否可行,分析现有工程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并从环保角度给出现有工程是否可行的明确结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http://**_*.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