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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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068,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5投标报价要求变更为:施工计费额暂按*元计取;本项目招标设计基准价暂按*元计取;施工计费额及设计基准价与此金额不一致的,以3.4.5投标报价要求中设计部分报价要求及施工部分报价要求为准”。 原招标文件中相关表述与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澄清公告为准。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