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一批进口产品,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等有关规定, (略) 拟采购进口产品进口论证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采购产品名称 | 进口论证公示 |
1 | 小儿高频呼吸机 | 详见附件 |
1、如对相关进口论证有异议的,请提交书面说明(应包括拟供国产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配置清单、生产厂家、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及产品满足需求的相关佐证材料等),除说明函件外,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说明函件格式自拟。(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厂家公章)
2、进口论证公示期限为发布时间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 (略) 。
3、本次公开的进 (略) 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 (略) 官网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建瓯仓长路208号
电话:0599-*
联系人:杨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