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关于2022年12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传真:0472-*
通讯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民馨家园A区社区服务中心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评估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包钢稀土 (略) 稀土永磁材料速凝合金生产线智能 高效节能改造项目 | 内蒙古包钢稀土 (略) | 内蒙古古 (略) | 内蒙古爱格瑞 (略)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内,厂区总占地面积36000m2。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0°37′26.97″,东经109°52′0.26″。本项目改扩建内容包括如下:①将9台I型炉体(600kg)改造为9台Ⅱ型炉体(600kg),增加2台Ⅲ型熔炼炉(600kg)和1台Ⅲ型熔炼炉(800kg),并拆除一台I型熔炼炉(800kg);②对合金车间冷却环水系统进行改造,增加软水制备系统,淘汰落后电机,更换高效节能电机,增加余热回收利用设备;③新增速凝薄带选片设备、1套自动配料设备;④增设高效滤芯过滤器、除尘设备设施;⑤新增1座氩气储罐,对空压机及管路进行改造;⑥建设生产制造信息管理系统(MES)、生产线集中控制系统、3级电力智能计量系统、能源管理信息系统等。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9万元,占总投资的3.63%。 | 1、废气: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抛丸、熔炼、混料、配料、选片、中间包切割、熔炼渣破碎、产品翻转卸料工序废气以及食堂油烟。①熔炼抽真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烷总烃,经每台炉自带的滤芯过滤器处理后经管道汇集后再通过高效滤芯过滤器处理后汇入DA001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由于熔炼废气排气筒高度为15m,不满足高出周围建筑物5m以上的要求,因此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②抛丸废气、混料废气、配料废气、选片废气、中间包切割废气、熔炼渣破碎废气、产品翻转卸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其中熔炼渣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台文丘里湿式除尘处理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逸散,抛丸区废气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逸散,其余工段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逸散,厂界颗粒物浓度可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6污染物浓度限值。③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管道经屋顶达标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 2、废水:项目产生废水为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生活污水,软水制备排污水、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 (略) 。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熔炼炉、真空泵、自动配料设备、环保设施风机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北侧和东侧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西侧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各工段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熔炼渣破碎过程产生的尘泥、熔炼过程产生的废坩埚、熔炼炉渣、废中间包、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各工段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熔炼渣破碎过程产生的尘泥、熔炼过程产生的废坩埚、熔炼炉渣、废中间包定期外售,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由厂家负责更换,不在厂区内暂存。危险废物包括熔炼炉定期更换的废滤芯、真空泵产生的废油、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等,在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具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
2 | (略) (略) 年加工500吨钕铁硼永磁材料切片项目 | (略) (略) | 内蒙古恒胜 (略) | 内蒙古爱格瑞 (略)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于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内,厂区总占地面积1944m2。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0°36′34.955″,东经109°54′10.843″。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如下:脱胶室、倒角室、物理检测间、磨加工生产线、多线切割生产线、内圆切片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5万元,占总投资的1.45%。 | 1、废气: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粘板废气、切割废气、打磨废气、蜗牛倒角废气。①粘板废气和切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粘板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和两级活性炭处理后与经油雾净化器处理的切割废气共用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厂房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②打磨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车间内无组织逸散,厂房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③蜗牛倒角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逸散,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 (略) 。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高精度多线切割机、内圆切割机、倒角机、蜗牛倒角机、磨床、引风机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切片刀、废包装材料、废切割线、废边角料、废砂轮、废大理石板、废金刚砂、除尘灰,均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502胶水瓶、煮料残渣、废切削液、切削液废包装桶、油雾过滤器废滤芯、废活性炭等,在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磁泥暂按危废管理,在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待项目建成运营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如果为危险废物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若为一般固体废物废磁泥可交由专门处理钕铁硼回收料的企业回收利用。 |
3 | 包头 (略) 年产6000吨高端装备及轨道交通用稀土永磁材料扩产项目 | 包头 (略) | 内蒙古华泰 (略) | 内蒙古爱格瑞 (略) | 项目位于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包头 (略) 厂区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09°52"12.46",北纬40°36"30.94"。厂区总占地面积为*m2,建筑面积为77308m2。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预留区域新增铸片炉、氢碎炉、气流磨、成型压机、烧结炉等生产和检测设备,同时将现有已验收的27台300kg型单体烧结炉改造为600kg型自动烧结炉,10台300kg型单体烧结炉改造为1t型自动烧结炉,通过对设备的新增和改造达到年产6000吨高端装备及轨道交通用稀土永磁材料的生产能力。原有已验收的27台300kg型单体烧结炉和10台300kg型单体烧结炉不再使用,现有项目和本次改扩建项目同时使用本次改造的37台烧结炉,保证现有产能不变。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6000吨高端装备及轨道交通用稀土永磁材料,改扩建后全厂总生产能力为年产18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材。本项目总投资为42300万元,环保投资约100万元,占总投资的0.24%。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磁材加工过程抛丸、熔炼、氢碎、烧结工序产生的废气,模具加工过程电火花线切割、磨加工、打孔工序产生的废气和食堂油烟。 1.1磁材加工 抛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新增铸片炉熔炼抽真空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经炉体自带的滤芯过滤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28)排放;氢碎抽真空过程中产生非*烷总烃和脱氢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滤芯过滤器处理后由管道引至屋顶无组织排放;烧结抽真空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烷总烃经滤芯过滤器处理后由7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DA006、DA010、DA012、DA013、DA014、DA015)排放。抛丸工序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熔炼、烧结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金属及合金制取”的数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由于抛丸、熔炼、烧结废气排气筒高度为15m,不满足高出周围建筑物5m以上的要求,因此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氢碎脱氢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氢碎抽真空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厂房外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2模具加工 模具加工过程电火花线切割、打孔、磨加工废气(非*烷总烃)车间内无组织逸散,非*烷总烃其排放浓度厂房外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3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管道经屋顶达标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铸片炉、气流磨、自动成型压机、烧结炉等设备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期排水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后最终进入 (略) 处理。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抛丸机、铸片炉、气流磨、混料机、烧结炉、电火花线切割机等设备,对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和设置柔性接头等措施降低噪声,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废塑料膜、废石墨盆、废边角料、废切割线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废坩埚、熔炼炉渣、废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磁泥库内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滤芯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
4 | (略) (略) 年产 1000 吨高纯稀土氟化物项目 | (略) (略) | 内蒙古源通 (略) | 内蒙古天洲 (略) |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内,稀土园区曙光路以东,沼园东路以北,项目中心坐标为:40°36′44.95″,109°52′54.62″; (略) (略) 项目区内1#车间闲置区域进行建设,采用干法氟化工艺年产1000吨高纯稀土氟化物,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的0.7%。 | ①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及未完全冷凝废气,投料粉尘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逸散;未完全冷凝废气氟化物经冷凝设备管路排出无组织逸散,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相关标准。 ②废水:不涉及废水的排放。 ③噪声: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主生产设备均布置于车间内,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④固体废物:投料粉尘经车间阻隔后落入地面的收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长晶过程产生的废匣钵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氟化过程冷凝收集的沉淀物作为原料回用;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5 | 新建包头维修中心工程项目 | 国能 (略) | 中材地质工 (略) | 内蒙古天洲 (略) | 新建包头维修中心工程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西区一路以南、包神铁路以西。包头维修中心内设大机检修库,大机检修库内三条检修线有效长为324m~358m;设大机走行线1条(4道),有效长为434m;大机编组线兼试验线1条(5道),有效长为570m;大机停留线6条(6~9道、12~13道),6条停留线有效长总长约2581m,停留线的南侧设100m×4m×1m的站台1座;设机车回转线1条,有效长为75m。为方便办理一些货运作业,本次设计在维修中心内设非煤物流作业基地,在维护中心的大机停留线南侧设两台夹2线集装箱装卸线2条(10道、11道),装卸线有效长直线段长度分别为847m和855m,两线外侧分别设集装箱堆场800m×40m及600mx40m各1座。该装卸线同时满足驮背运输条件。新建洗刷库、喷漆库、油脂库、特殊料具库、立体配件库、废旧物资库、10KV配电所、 空压机间等房屋。项目总投资6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为0.8%。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焊接烟尘及食堂油烟。①喷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烷总烃、*苯、二*苯,经集气罩收集+1套过滤棉++1套吸附浓缩-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新污染颗粒物15m高排气筒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②焊接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由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新污染无组织排放限值③食堂油烟:本项目厨房烹饪产生的油烟通过净化效率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屋顶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各规模油烟净化效率的要求以及规定排放限值(2.0mg/m3)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拉运至进入万水泉水质净化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定期运至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处理。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暂由污水贮存池贮存,定期拉运至万水泉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本项目主要厂界噪声源来自于大机维修过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火车运输时的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废包括两类,分别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中的废旧零件暂存于废旧物资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焊条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中的含油抹布及手套豁免,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漆渣、含油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餐饮废油脂暂存于厨房的废油脂暂存间,定期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处置。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所有固废按照危险性质和类别均分区域暂存,对存储的容器和区域进行标识,避免混合、混放。一般固废的暂存可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 |
6 | (略) 新 (略) 高性能钕铁硼切片加工项目 | (略) 新 (略)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天洲 (略)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包头稀土 (略) 雅图 (略) 院内闲置厂房,厂房建筑面积为3400m2,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109°53′2.456″,N 40°36′9.336″。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高性能钕铁硼磁材切片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高性能钕铁硼黑片2000t。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4万元,占总投资的3.0%。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多线切割废气、粘料废气及燃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①多线切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至车间内,排放量较少,非*烷总烃车间外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中表A.1 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②粘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至车间内,排放量较少,非*烷总烃车间外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中表A.1 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③燃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燃气锅炉配置国际领先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中限值。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生活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及锅炉定期排水。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及锅炉定期排水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处理。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多线切割机、端面磨床、空压机、倒角机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废大理石板、废切割线、磨加工废磁泥、废金刚砂、倒角泥、不合格品、废离子交换树脂;边角料、废大理石板、废切割线、废金刚砂、倒角泥、不合格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磨加工废磁泥暂存于磁泥暂存区,定期外售,软水制备系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负责更换、回收。危险废物包括线切割废磁泥、废切削液、废液压油、沉渣、502胶水瓶、切削液桶、液压油桶,废切削液、废液压油、沉渣、502胶水瓶、切削液桶、液压油桶在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线切割废磁泥暂按危废管理,在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待项目建成运营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如果为危险废物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若为一般固体废物废磁泥可交由专门处理钕铁硼回收料的企业回收利用。 |
7 | 金立永磁(包头) (略)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基地项目(二期) | 金立永磁(包头) (略) | 中材地质工 (略) | 包头城越 (略) | 磁材料生产厂区位于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52′15.39″,北纬40°36′47.033″,项目东侧为稀土公园,南侧为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西侧为闲置厂房,北 (略) ;磁材料表面处理厂区位于包头稀土高新区包头稀土新材料深加工基地,租用D5和D7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46′46.34″,北纬40°34′55.80″。二期项目磁材料生产厂扩建氢碎工段、熔炼工段、制粉工段、压型工段、剥油工段、烧结工段、机加工段;扩建产品包装及检测能力;13号车间扩建深加工处理工段8条生产线;15号车间新建5条深加工前处理1#生产线和3条深加工前处理2#线、4条发蓝生产线;新建化粪池及隔油池;增加主要设备有氢碎炉、熔炼炉、气流磨、自动压机、等静压机、真空烧结炉、多线切割机、煮胶机、倒角机等。磁材料厂二期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2000t钕铁硼磁体毛坯,其中6600t/a送表面处理厂区进行表面处理,磁材料生产厂表面处理深加工4000t/a,表面处理发蓝400t/a,表面处理喷涂1000t/a。 二期表面处理厂扩建7条镀锌线(其中滚镀锌线6条,挂镀线锌线1条);新建1条电镀镍铜镍镍生产线;1条电镀砂轮线;1条电镀实验线;1条退镀线;新建4条电泳线和6条磷化线;新建危化品库1座;危废暂存间1座;增设倒角机设备等。表面处理厂二期项目生产规模为镀锌(含滚镀和挂镀)3000t/a,磷化+电泳3000t/a,镀镍铜镍镍600t/a。 扩建工程总投资70000万元,环保投资67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的0.97%。扩建工程新增劳动人员1500人,其中磁材料生产厂新增1300人;表面处理厂新增200人。年工作300天,每日3班,每班8小时。 | 1、废气 磁材料厂 1.1钕铁硼毛坯产品生产线 熔炼废气、烧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每台熔炼炉、烧结炉自带滤芯过滤除尘系统+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修改单 “金属及合金制取”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10mg/m3。 氢碎废气经每台氢碎炉自带滤芯过滤除尘系统后无组织排放。 天然气生产锅炉废气采取低氮燃烧+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中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达到30mg/m3;颗粒物及二氧化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 1.2深加工生产线 深加工酒精清洗废气、酒精烘干废气合并汇总进入一套碱液喷淋吸收进行处理,经28m高排气筒排放;悬浊液配置废气、前处理废气及烧结废气合并汇入一套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器净化有机废气,净化后废气经高28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1.3深加工前处理1#生产线 磷化线废气NOx, 槽边集气装置收集通过密闭排风管连接至碱液喷淋塔,净化后废气经高28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1.4深加工前处理2#生产线 电泳烘干非*烷总烃,经电泳槽侧吸风口收集后由密闭管道送往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1.5污水站 污水站产生恶臭气体采取污水处理站单独封闭、负压抽吸至活性炭塔吸附装置净化后经28m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 磁材料厂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房外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恶臭气体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表面处理厂 1.6 D5车间 镀锌线废气NOx,经酸洗槽、活化槽、出光槽槽边集气系统+碱液喷淋塔+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 镀镍铜镍镍线废气NOx,经酸洗槽、活化槽槽边集气系统+碱液喷淋塔+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 电镀砂轮HCl废气,经活化槽槽边集气系统+碱液喷淋塔+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 磷化线废气NOx,经酸洗槽槽边集气系统+碱液喷淋塔+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 退镀锌线废气NOx,经剥锌槽槽边集气系统+碱液喷淋塔+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 退镀镍铜镍挂具线废气NOx,剥挂具槽上方设置集气罩系统+碱液喷淋塔+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 上述排气筒中各污染物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退镀镍铜镍线废气NH3,经剥镍槽槽边集气系统,设置半倒U型并带有垂帘的收集罩+稀酸喷淋塔+1根28m高排气筒,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 1.7 D6车间 镀锌线废气NOx,经酸洗槽、活化槽、出光槽槽边集气系统+碱液喷淋塔+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8 D7车间 磷化线废气NOx,经酸洗槽槽边集气系统+碱液喷淋塔+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电泳线非*烷总烃,经电泳槽及烘干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面处理厂厂界无组织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标准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氨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2、废水 磁材料厂 磁材料厂主要生产废水有循环冷却废水、蒸汽锅炉排水、地面清洗废水、特别软水站排水、制水间排水汇集排入15#车间内污水处理站中其它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 (略) 处理;机加废水、打磨废水、倒角废水汇集排入15#车间内污水处理站中机加及倒角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 (略) 处理;深加工前处理1#和2#线废水分别单独排入15#车间内污水处理站中1#和2#线废水预处理后合并生化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 (略) 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管网后 (略) 处理。 表面处理厂 表面处理厂生产废水包括含锌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化学镍废水、含铜废水、电泳磷化废水、清洗废水(除油、漂洗水、地面清洗等)、退镀废水、特种废水以及酸雾处理设施产生废水。各类电镀废水均先经生产线配套的导水管排入各车间1F的废水收集箱内,本期设置14个废水缓冲槽,主要功能为起到电镀废水缓冲作用,其中镀锌废水缓冲罐6个(含锌废水、含铬废水、综合废水);镀镍铜镍镍线生产线废水缓冲槽4个(含镍废水、含铜废水、特种废水、综合废水),电泳及磷化废水槽2个(电泳磷化废水);退镀废水1个;废水经短时间缓冲后,再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电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九原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所选设备,选用效率高、噪声低、节能的产品,并在系统中采取了隔声、减振等措施。采取措施后,表面处理厂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磁材料厂西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东、南、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废包括两类,分别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妥善处理处置,不外排。其中磁材料厂一般固废有:炉渣、炉体清扫粉尘、废坩埚、气流磨超细粉、混压成型废粉、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熔炼炉和氢碎炉废滤芯、制氮工序废分子筛、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软水制备废活性炭、制水废滤芯、生化污泥;磁材料厂危险固废主要有:含油废塑料袋、废切削液、废酒精槽液、废硝酸槽液、除油废槽液、废磷化电泳液、废机油。表面处理厂危险废物有:含锌槽渣(液)、废钝化液、废酸液、含镍和铜废槽渣(液)、含镍和铜废滤芯、废酸液、磷化电泳废槽液、磷化废酸液、电镀原料废包装、电镀砂轮含镍废槽液(渣)、电镀砂轮含镍废滤芯、电镀砂轮含镍废槽渣、电镀砂轮含镍废盐酸液、退镀锌废硝酸液、退镀锌含锌废滤芯、退镀锌含锌废槽渣、环氧废槽液、涵养废槽液滤芯、环氧废槽渣、退镀镍铜废槽液、退镀镍铜废滤芯、退镀镍铜废槽渣、退镀挂具废槽液(渣)。 磁材料厂及表面处理厂均产生废磁泥,暂按危废管理,在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待项目建成运营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如果为危险废物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若为一般固体废物废磁泥可交由专门处理钕铁硼回收料的企业回收利用。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所有固废按照危险性质和类别均分区域暂存,对存储的容器和区域进行标识,避免混合、混放。一般固废的暂存可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