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万吨特殊ABS高分子材料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 浙江 (略) 镇海 区 海天路66号 | 宁波 (略) | 企业曾于2021年委托编制了《年产5万吨特殊ABS高分子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月1 (略) 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的批复(镇环许[2022]2号)。由于项目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考虑到实际投运与可研阶段发生了变动,产品方案发生调整,增加PCR ABS产品种类,但总产能不变。部分原辅材料消耗量发生调整,同时增加了PCR ABS、LGCYX ABS两种原料,导致颗粒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属于重大变动,因此需要对项目重新进行报批。 投资12228万元,新建1幢ABS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9403.87平方米,布置6条特殊ABS造粒生产线(拉条式干切造粒生产线5条、环切式水下造粒生产线1条),并配套辅助设施、环保设施,用以扩大产能,扩建后全厂新增5万t/a特殊ABS高分子材料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投料及配料粉尘收集至新增的2套袋式脉冲除尘器(1#、2#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7个SAN、7个DP原料备料仓废气经1#除尘器处理,10个SAN原料料仓废气经2#除尘器处理,通过投料配料粉尘排气筒排放; 挤出废气收集后由气柜分配至现有的4套RTO焚烧设施处理后通过相应的4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检测废气加强管理。 2、废水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1号深海排放管,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排放量不增加。 3、固体废物 一般废包装材料、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外售;其他废包装材料、真空废液、真空泵清洗废液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仓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 ①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环保型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 ②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避免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较大噪声; ③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减震垫。 |
2 | 宁波弗 (略) 建设项目 | (略) (略) 街道清泉路83号1-5,2-5室、85号1-4,2-4室 | 宁波弗 (略) | 宁波弗 (略) (略) (略) 街道清泉路83号1-5,2-5室、85号1-4,2-4室,共2层,租用建筑面积为207.16m2,实施“宁波弗 (略) 建设项目”。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经营宠物的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育手术服务,另外兼营宠物美容服务。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最大接诊、接待宠物约4100例,其中宠物诊疗2800例(含手术诊疗1200例)、宠物美容1300例,住院室可容纳7只宠物,寄养室可容纳8只宠物。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 及时清理粪便等污物,经常冲洗笼具和地面;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用于存放医疗废弃物),医疗废弃物按照要求密封暂存,并及时清运,医疗废弃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封闭,并做好废水消毒;消毒剂需保证包装完整封闭,取用后及时封口,避免持续散发刺激性气味;定期进行地面及墙面保洁和室内消毒,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避免异味及病菌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同时禁止在易产生异味的区域设置排放口。光能净去味剂通过复合式纳米光触媒可以有效分解有害气体及各种异味,使用时直接喷洒即可。采取以上措施,,厂界无组织废气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 酒精消毒废气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废水 项目洗浴废水、药浴废水经洗浴池的过滤网过滤、地面及笼具清洗废水经清洗池的过滤网过滤后同诊疗废水一起经一体化医疗污水处理器处理,以上废水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限值要求,最终经岚山净化水厂(原宁波 (略)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4项水污染物基本控制 (略) 地方《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后排入附近海域。 固废 废弃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正常宠物粪便、宠物毛发及指*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医疗废弃物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宠物尸体及切除组织暂存于冰箱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当天清运并无害化处置。 噪声 加强医用设备、空调外机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空调外机设置于经营场所南侧,对空调外机加装减振垫、隔声罩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工作人员合理喂食,避免宠物因饥饿、口渴而发出叫声;同时减少人为的骚扰、驱赶宠物,如宠物吠叫时可通过喂食、安抚等措施即可使平静下来,必要时采取戴嘴套等方式控制宠物叫声;四周墙体采用实体隔墙,同时设置隔声窗以减少宠物偶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合理布局诊室、设备用房,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隔声效果较好的室内,设置隔声门窗,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 (略) 营业期间管理,不采用高噪声广播、喇叭等设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