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睢宁县李集镇人民政府8吨泡沫消防车采购 JSZC-#-XZRL-G2024-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03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XZRL-G2024-0003
项目名称:睢宁县李集镇人民政府8吨泡沫消防车采购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 万元
采购需求:
睢宁县李集镇人民政府采购8吨泡沫消防车一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交货并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
2025-01-0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9:00时)前。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 (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 C座14层。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e218-4110-8e86-f64a8d77af2d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睢宁县李集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睢宁县李集 (略) 1号
联系人:杨昆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 C座14层
联系人:顾莹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莹
电话: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