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流程,确保职业培训质量, (略) 场秩序,现就禁止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民办职业培训审批事宜公告如下。
一、直接申请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业培训学校和中外、内地与港澳、大*与台湾合作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审批办法>的通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略)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举办单位或举办者直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无需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一经发现代办行为的,将立即终止审批流程,依法对相关责任机构或个人进行处理。
二、联系方式
根据相关要求,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高级职业技能等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设立工作,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初、中级职业技能等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设立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
(二)云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
(三)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
(四)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
(五)乌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
(六)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
(七)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
(八)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
(九)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
(十)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
(十一)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