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3月20日,债权本金4,200.00万元,利息360.79万元,罚息1,835.15万元,债权总额6,395.94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
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 (略) 成立于2012年3月14日,注册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公 (略) ,法定代表人刘国占,股东刘国占84%、任哲5%、王恩香5%、刘静俊3%、杜青培3%。经营范围: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月21日)、通用桥式起重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2月23日)的制造;钢结构、输送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安装;金属、五金配件、铆焊件制造、深加工等。工商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担保措施
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名下房屋及坐落土地,位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其中,房屋共四幢,用途为办公楼、厂房等,建筑面积分别为1426.54㎡、1800.17㎡、16351.21㎡、37.21㎡,合计19615.13㎡;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使用权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面积29393.4㎡。
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讼,现处于执行阶段。
项目亮点
抵押房屋土地地理位置优越,距市内约5分钟车程,属物流园区;状态良好;厂房为重钢结构,适宜于各类中型重型工业生产加工,用途广泛,有投资或变现价值。该户债权有胜诉判决书,法律关系明晰。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 (略) (略) 面对国际和国内 (略) 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特别提示: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二)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电话:
梅经理,电话: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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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