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2022年5月,我镇提出对东莞市石龙镇西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1图则进行调整,现完成了规划调整的草案。在报市详细规划委员会审议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修改)》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面积共计 *** ㎡,主要涉及到《东莞市石龙镇西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1-04、F-01-05地块,调整范围主要涉及东莞 (略) 院区, (略) 房,东南侧 (略) ,东 (略) 。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主要调整内容为:
(一) (略) 、指标调整:结合发热门诊选 (略) 国土证红线调整医疗 (略) ,用地面积调整为 *** 平方米,其它控制指标留白。合并范围南侧的防护绿地与公共绿地,用地性质调整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调整为 *** 平方米。
(二)道路交通调整:结合医疗 (略) (略) 可实施性,取消调整范围南侧3 (略) 。
(三)图则修正:F-01图则中 (略) 公共绿地, (略) 网以及地块控制指标。
(四)新增规划实施要点:因政策要求新增机动车配建停车位、海绵城市和通讯基础设施等控制实施要点。
三、公示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8月6日。
四、东莞市石龙镇西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1图则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 (略) 网站(http:/ *** )。
(二)现场展示:石龙镇 (略) (略) 177室城建办公楼一楼大堂公告栏。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 @@@ 63.com;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石龙镇 (略) (略) 177室城建办公楼三 (略) ”(邮编 *** )。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石龙镇西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1图则调整公众意见”。
六、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松山湖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