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024年5月27日受理的卓资山镇 (略) 蔬菜加工、储藏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74-* 通讯地址:卓资县政务审批大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蔬菜加工、储藏车间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锡林郭勒盟中安环境 (略) | (略) 卓资县卓资山镇蓝旗行政村党益堂村。 | 项目总占地面积*.3m2,中心地理坐标为N:40°51"14.041",E:112°34"16.41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蔬菜加工车间(制冰车间)、泡沫箱制品车间、泡沫箱成品仓库、办公区等设施及配套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8%。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泡沫箱制品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散热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限值,通过1 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经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5%,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拉用至卓资县卓华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提出的措施分类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做好固废处理的记录台账。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泡沫箱制品原料废包装物、生物质燃料灰渣、西兰花根叶、泡沫箱制品不合格及破损产品集中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处置。泡沫箱制品不合格及破损产品外售废品回收站;生物质燃料灰渣外运作为农田基肥;泡沫箱制品原料废包装物由原料提供厂家回收;西兰花根叶及时外售养殖场作为养殖饲料,不得随意倾倒。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营运期噪声排放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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