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2月4日我局拟受理 (略) 寻乌智能精密加工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寻乌县行政审批局四楼综合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 | ? (略) 寻乌智能精密加工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寻乌县工业园石排园区东区标准厂房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赣州 (略) |
?文件 | 1.环评文件 2.告知承诺书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稿)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环评文件及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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