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精神,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克什 (略) 城市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监测结果予以公示。
2024年第四季度选取经 (略) 水质监测点6个(一个出厂水,5个末梢水),每个监测点采集水样1份。监测指标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水质常规指标及氨氮指标。水样采集、保存、运输、检测按照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2023)要求开展工作,检测结果评价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进行。克什克腾旗 (略) 供水出厂水,末梢水监测合格率100%。检测结果详见附件。
克什克腾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月2日
附件2克旗经棚二中.pdf
附件3克旗兴旺家园.pdf
附件4克旗疾控中心.pdf
附件5克 (略) .pdf
附件6克旗 (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