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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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线上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代理的“贵州省 (略)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现作出如下变更: (一)7.4.2工程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支付经审定金额的80%,最终结算按财政部门审定后支付审定金额的97%,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30日内无息退还。 变更后内容:7.4.2工程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总工程进度80%时支付对应进度款审定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审定金额97%,剩余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经双方书面同意后30 日内无息退还。 (二)3.2.3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略).64元 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为:5%。 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为:(略).26元 变更后内容:3.2.3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略).36元 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为:5%。 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为:(略).65元 (三) 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以下承诺: 1、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根据地方人社部门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格式自拟)。 2、优先使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格式自拟)。 3、如我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愿意按照业主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4、投标人承诺不因(略)方进度款未及时拨付而影响工程进度或停工。 (注:书面承诺须原件扫描上传) 变更后内容: 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以下承诺: 1、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如我公司有幸中标,严格执行毕府办通【2017】92号文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问题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我公司保证本项目在招标人未拨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下正常实施,决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2、优先使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格式自拟)。 3、如我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愿意按照业主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4、投标人承诺不因(略)方进度款未及时拨付而出现群众上访事件。 5、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与毕节 (略) 设立共管账户,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2日内向共管账户存入中标金额30%的资金用于项目顺利实施,如未按时存入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注:书面承诺须原件扫描上传)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投标人随 (略) (略) 网站发出的澄清、更正公告内容,如因投标人 (略) 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 (略) 2024年11月04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