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 (略) 文坊花岗岩采石厂编制的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 (略)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0701-*
邮箱:*@*63.com
附件1: (略) 文坊花岗岩采石厂饰面用花岗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设计.pdf
附件2: (略) 文坊花岗岩采石厂饰面用花岗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设计评审意见.pdf
2024年10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