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 (略) 利华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委托新疆盛源 (略) 承担“利华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利华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红星二场八连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猪舍24栋,配套建设办公用房、员工宿舍、饲料仓库等附属设施,年出栏*头猪。
二、公示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http://**
2、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三、公众索取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1、公众可以通过 (略) 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
2、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索取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包括:①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③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④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通过 (略) 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意见填写完整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送达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利华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 系 人:梅术华
电 话:*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盛源 (略)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创新广场G座603
联 系 人:赵宇
电 话:*
电子邮箱:*@*q.com
(略) 利华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