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文件要求,根据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检查、专项督查、2022年度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及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受理投诉等情况,结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开展对县属各企业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1办公室)
受理电话:0831-*
通信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4号
邮编:*
附件:2022年度县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