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原都 (略) 二分厂地块位于 (略) (略) 金江社区 (略) 东侧,地块中心纬度为:北纬30°57"59.364",东经103°37"32.815",地块总面积为*.32m2。通过走访调查、资料收集,本地块历史用地功能为工业用地,同时 (略) 国土局1992年10月28日《准允征(拨)用地通知书》,地块所属青城桥区域22个组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2021年0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发布了《 (略) 主城区E片区f、g、j、k单元局部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公告》,本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属于一类用地,后续评价标准采用一类用地筛选值,后文不在重复描述。
二、调查结论
本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初步调查共布设14个土壤采样点(含1个土壤清洁对照采样点位),共采集了27个土壤样品。
根据检测结果,本地块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中砷的监测结果全部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附录A表A.1中潮土砷的背景值;镉、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的含量全部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10-C40)的含量全部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检测结果均低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铬(六价)检测值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点位为T6(0~0.5m)、T7(0~0.5m、0.5~2m)、T12(0~0.5m),超标率为28.57%,最大超标倍数为14.27倍。
本地块调查共涉及地下水点位3个,其中1个对照点位,2个监测点位,本次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标准限值。地下水采集样品中pH值测定结果范围为6.9~7.1,呈弱碱性。监测结果属于可接受监测值。
根据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布令第42号)中规定:“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称为污染地块”。本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调查结果显示,T6(0~0.5m)、T7(0~0.5m、0.5~2m)、T12(0~0.5m)铬(六价)检测值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3mg/kg)要求,检测值3.3mg/kg-42.8mg/kg,最大超标倍数14.27倍,最大超标深度为2.0m。按照相关要求应开展下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调查单位:四川 (略)
联系电话:028-*
公示日期: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