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利用。因此若羌县 (略) 委托新疆与正信息 (略) 对若羌县 (略) (略) 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项目地块未存在污染事件的发生,土壤质量环境满足土地规划用途的要求,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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