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江片区排水系统整治工程、檬梓片区排水系统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顺江片区排水系统整治工程、檬梓片区排水系统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以成高发改审【2023】64号、成高发改审【2023】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高新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高新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高发改审【2023】64号、成高发改审【2023】6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新区西部园区。
2.2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包含以下两个项目:
(1)顺江片区排水系统整治工程:本工程包含顺江片区污水管起于红光右支渠东侧起点,止于天润路污水干管,干管全长约 0.85 千米,管径 d800,采用顶管方式施工;新建污水支管 0.16 千米,管径 d500,采用明挖施工;新建 1 座 1.3 万吨/天的污水泵站。建设内容主要为污水管道工程、污水提升泵站,涉及沥青路面、人行道、绿化的破除及恢复、污水管道智慧水务监测设备,水泵监测系统等内容。
(2)檬梓片区排水系统整治工程:雨水干管全长约2.67千米,污水干管全长约2.33千米。建设内容主要为雨污水管道工程,涉及沥青路面、人行道、绿化的破除及恢复、拉森钢板桩、智慧水务等内容。
2.3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清单、《发包人要求》及合同。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其中:(1)顺江片区排水系统整治工程:90日历天;(二)檬梓片区排水系统整治工程:12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设计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 |
(2)施工资质: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略) 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以来,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至 (略) 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规模、发包模式不限);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中牵头人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接排水工程设计单位人员) |
拟派施工负责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中牵头人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3.1.7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3000万 (略) 政公用工程(至少包含排水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设计资质单位提供);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施工合同金额3000万 (略) 政公用工程(至少包含排水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的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市政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 (略) 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3.5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 (略) 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8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高新 (略)
地 址: (略) 高新西区天骄路1号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 (略)
地 址: (略) 青羊区青龙巷36号14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